离婚后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如题所述

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阐述,给付抚养费是一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则是另一方方的权利。两者是不能相互联系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是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则是另一方的权利。首先,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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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8
离婚以后,如果不给抚养费,一般来说给不给看孩子就要看对方。但是双方都应该有抚养的义务,都是要给抚养费才可以。
第2个回答  2021-08-08
离婚了,对方就应该给抚养费,如果不给你可以审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对方终归是孩子的亲人,应该可以看孩子的。
第3个回答  2021-08-08
离婚后如果其中一方不给抚养费,拒绝孩子的扶养义务,那么是可以拒绝他探视孩子的,他的探视权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第4个回答  2021-08-08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实际上也是可以看孩子的,毕竟他现在生活的很不好,也没有钱当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