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之前合同中没有绩效工资,现在变成月薪中含10%的绩效工资,这种情况不续签能不能要赔偿

3年前的合同中没有写有绩效工资,直接是月薪为3000,中间大概一年前涨过一次工资,变成了5000,现在要变成月薪为5000其中包含10%的绩效工资,公司这样合法吗?如果我不续签能不能向公司要赔偿?

1、如果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五千的话,现在改变为:四千加绩效一千的话,属于降低合同条件的,可以拒签的,同时保留相应的证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降低原合同条件的,你拒签的,是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用原合同条件续签的话,你拒签就无法得到补偿了。 2、关于社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追问

之前的合同上写的是3000,大概一年前涨薪涨到5000的,现在变成5000其中含10%绩效,这种的算不算降低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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