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 想辞职还非让再干一个月 郁闷

本人于2011年5月16号就职于一单位 当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 试用期过后给交社保 可试用期过后 单位一直拖 还由于一些原因 比如工资低等 现在想辞职 可单位非让再干一个月 我说可以干一个月 但得给我把保险补上 单位不答应 还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合理吗?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保险的,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拿这个和公司商量一下吧,估计就不用你再做一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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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8
不合理的,当初不是签的有合同吗?就带着合同找他们领导去
第2个回答  2011-08-18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既然是单位解除的合同,应该给你离职补偿,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法律规定,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你入职之后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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