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交社保 想辞职 公司还非让再干一个月

本人于5月中旬就职于一家公司, 当时入职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 试用期过后给交社保。 可一个月过后公司没给交保险 一拖再拖, 现在已经8月份想辞职, 递上辞职报告后 ,因为公司缺人, 领导非让再干一个月, 我说我可以再干一个月, 但得给我把保险补上 ,领导也不答应, 还不准我辞职,辞职报告递交3天以后就没去上班,本来每月20号开工资, 结果20号连7月份工资都没给我开, 现在想找一位精通劳动法规的人士给我解答一下,怎样才能争取到我该得的,好的话有高分的哦!
当时签过一份合同 但就是没交保险 不要从劳动法上抄下来的 看着太麻烦 简单利索点 OK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纳社保,员工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出申请后,不管单位同意与否,满一个月劳动合同解除。你提出申请后3天就没去,你的做法上是合法的。但单位扣你7月份的工资也是违法的。
具体法条如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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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0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1
很简单的,你到单位所属地的社保局监察大队投诉,投诉你的单位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所以你要辞职,你的单位就会乖乖的给你补交社保再把你的工资给你。没问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20
你签合同没?
如果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如果签了合同,是要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
单位 应该按时发你的工资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补缴保险,补发工资。
如果没签合同,工作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