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取服装费是否违法?

我朋友刚加入一公司,规定要交纳800元服装费,如果工作半年后辞职只退一半服装费,满一年后辞职才可以退回全部的服装费,如果不满半年那800块大洋就给用人单位吞了。
请问该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统一着装是为了用人单位的经营需要,服装费应该用人单位承担,要求劳动者承担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由劳动部于1994年12月6日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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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统一着装是为了用人单位的经营需要,服装费应该用人单位承担,要求劳动者承担是违法的。如果直接在劳动者工资里扣除服装费,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

  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工作服作为劳服用品,是生产资料之一,相关费用自然是由企业经营者来承担,而非劳动者。

上面单位这样的做法,实际是变相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7-15
应该不违法
第4个回答  202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