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3
广东胡律师:
公司要求你考到某个证书才可以签订正式合同属于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工作一年零四个月的经济补偿,折合成1个半月工资;
2、工作一年零四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但是你得举证下面的来证明你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29
工资分配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按《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所谓依法制定,是指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过公示。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个人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同工同酬和不低于集体合同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劳动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5-12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这种情况已经可以视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的
第4个回答 2009-05-12
这家公司不给签合同,还让你工作,无论什么理由,都是不行的,没有合同,就视为正式合同。
但待岗的要求不是完全不合理,因为你没考下证,让你待岗培训,这是劳动法允许的。
你可以辞职,以公司不签合同,违反劳动法为由,要求公司给你双倍工资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