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前,说工作试用期三天,工作后试用期有一个月,刚做了半个月就以不合适被迫离职,该怎么维权?

应聘前,说工作试用期三天,工作后试用期有一个月,刚做了半个月就以不合适被迫离职,该怎么维权?最主要的也担心,走后,工资会少发!

如果单位只是觉得你不合适就让你离职,单位这个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
劳动法有规定,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单位应当结清所有的工资,实践中,有些单位可能会说等发工资那天再结工资,如果是这种情况,到时候确实少发了工资,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维权是需要证据的,收集相关诉求的证据,包括你在单位上班的证据,证明你是单位员工,比如跟工作内容相关的记录,有你和单位信息的材料,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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