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销售,到这家公司工作的时候是自己带着客户资源过来的,因为维护客户需要用到公司的产品,所以现在我离职了公司要求我全部上交客户,我不打算上交(公司因为换领导搞大清洗很多同事都离职了,我不想把我自己带来的客户交给现在的领导,具体我就不赘述了),所以我留下的部分客户资料都是假的,目前公司以我留在邮箱里的客户资料联系方式不对为由,要求我赔钱,这个要求合理吗?
谢谢!必须签保密协议并且支付保密费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要上交客户吗?有具体的法律链接吗?
离职后公司要求上交客户,这是很正常的。客户是你在公司期间成交的或者管理的,本身是公司无形资产的一部分。这事说明了如下问题:
公司的销售管理不规范,本来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就要上交客户的;
离职后公司才提出这个要求,可见公司销售工作因为你的离职受到一些影响。本着基本的从业道德,应该上交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