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相关事项~

胡律师你好!我于2014年2月8日进厂上班,至今厂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动和购买社保,今天我去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我想问我今天申请仲裁后是否还需要上班?因为老板打电话给我,说我为什么还要到厂打卡上班,还说我再到厂里就要打我。我怕我申请期间厂方以我不上班为由当我自动离职或者算我旷工。另外我手上只有厂牌和六月份的工资条(但工资条没厂名,没盖章)。入职有填入职表,在厂方那存放。考勤因为是指纹打卡,所以我手上也没有考勤记录。请问这样的证据够不够申请仲裁要求厂方赔偿入厂至今的每个月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

你好!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不去上班。考勤纪律表单位负责举证,入职表单位举证。这些证据差不多了。

请求:
1、裁定确定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2、判令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3、补交工作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双倍工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养老保险是单位法定义务,要求补缴。

希望能帮到你!请采纳!追问

判令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这个请求是不是要写出具体数额?

因为发工资只是现金发放,发了多少工资,我已经记不清了~

追答

大体数字就可以,到时候让单位举出单据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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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6
1、因为你连合同都没有签订,没有固定的工作期限,所以,你随时可以不上班
2、你手头上掌握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据此提起仲裁,在仲裁期间,让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社保。
3、你可以把银行卡的转账交易记录作为凭证之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有其他疑问,请先采纳,然后追问。
第2个回答  2014-08-06
这个你自己就可以写,写清楚就可以了。
去仲裁委领一份申请书,按照规定填写你的基本情况,单位的基本情况,你主张的事项:编号按条写清楚,你要什么就行了,不需要单独写申请书。举个例子,单位拖欠你工资,你就写:
1、支付本人2013年*月*日到2014年*月*日工资,总额为****元;
少发你加班费就写:
2、支付本人2013年国庆节、2014年春节加班费,共*天****元。
然后把你的证据清单罗列下:
1、本人工资标准证明:2013年*月工资条。
2、本人考勤记录:2013年10月、2014年1月。
这样就行了,很简单的,自己想要什么就写什么。
尽量提供证据,虽然有的证据需要单位举证,但是有就好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