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知识

我是一个商厦的营业员,! 公司主任有时候叫我们营业员去给他们新盖得员工宿舍搬床架子往楼上搬,忒脏忒累,我们是营业员我们给他干的找那个么。平常给他们搬货物就够累的啦!还得给他们干苦力....他们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拉! 请问违反哪条拉!说详细点,我要投诉他们。 他们赚那么多钱也不顾人搬叫我们员工搬也忒会过日子了吧! 还有是不是签了《劳动合同法》就得给员工上保险之类的,如交社保,都有什么保险?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所以,你根据你们劳动合同法签订时约定的劳动内容是否与你现在的劳动内容一致可以决定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不过,你要搞他们的话得有证据,并且在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上企业处于强势而劳动者处于劣势,告不赢的话再丢了饭碗不好,所以能忍就忍,毕竟在中国这样的例子很多。
另外,企业一般都要为员工交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过要视企业的情况而定,很难说都给你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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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4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