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融合趋势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融合趋势

简而言之,两大法系在进入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以后,其立法精神逐渐成熟,即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取代封建专制主义的等级特权观念;以人道主义为标准,用轻刑主义精神替代了封建的重刑主义精神;用法律至上的观念与精神,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法治秩序,反对封建立法的随意性;用罪刑法定的理念与精神取代封建的主观归罪观念。由此,而形成了两大法系国家共通的立法精神。同时,两者在行政管理体制与行政法律精神以及司法精神方面也有共通的一面。故,他们间的共同法律生命和精神是同源的,具有一元性,这些深厚的法学精神哺育着两大法系的成长,逐渐走向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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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6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的融合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法源上,两大法系的区别正在逐渐变得模糊。在大陆法系中,制定法的地位开始变得更加重要,而在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地位也开始有所变化。法官在解释和适用法律时,也开始更多地借鉴其他法系的法律理论和判例。
2. 在公私法划分上,两大法系的差异也在逐渐缩小。随着社会的发展,大陆法系国家开始更加注重对社会和日常生活的监管和管理,而英美法系也开始倾向于公私法的划分。
3. 在法典化上,两大法系也存在相互借鉴的趋势。大陆法系倾向于法典化,而英美法系则不以法典化为主,但当前英美法系中一些部门法也开始出现法典化。
总之,两大法系的融合趋势正在不断加强,这种融合趋势不仅能够促进法律理论和制度的交流和借鉴,也可以推动全球法律体系的协调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