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仅不给,还威胁要起诉我们

因要工资被老板辞退,老板拖欠好几个月的工资,答应给决绝,一打电话就以各种理由为借口说开不了工资。过了讨要3个月工资的期间我申请了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给公司下了个条文之后。老板打电话说给我们开工资。到公司后说我们不好好给他卖货,竟玩手机,耽误销售了。说他也有律师,说要起诉我们,上法庭他都不怕,说上法庭也是庭外和解。请问律师先生,他这种说法是否有依据。我们又该怎么解决。
请各位大神指点一下,谢谢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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