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的生育金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一、申领生育金材料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6、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

7、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8、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9、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二、申领生育金条件

1、受保人不再从事任何由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受保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数额

3、受保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期限

4、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扩展资料:

生育金标准

1、产假

正常产假为128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11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以四个月划界,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2、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国家对女工怀孕期间实行收入保障制度,立法规定,女工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照发

3、劳动和健康保护

不得在女工怀孕期间安排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女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并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按出勤对待,并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

4、哺乳期待遇

在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往返时间算劳动时间

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

二、生育金津贴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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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7

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

    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明。

    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生育保险金领取过程:

直接就进到区县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4:30)领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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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