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1天签了合同,第4天就想走,可以直接走人吗?

主要是招聘简章上是信息流,进公司后被安排做文案,并且短时间内要出推广效果。我最讨厌写文案了。虽然不加班,同事感觉也挺好的。但是很不喜欢
话说要提前三天辞职吗,还是直接走就行?工作的这几天有没有工资啊

首先谢谢大家的回答。现在还在试用期,因为是创业型公司,所以我入职后都没有培训,怎么说呢就是什么都不是很了解就被要求写推广文案并且要出效果。所以挺痛苦的

谢谢大家,我又来更新了。今天还是决定要提离职,我看了合同说试用期提前三天说就行。

第1个回答  2021-11-11
按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的员工要离职的话,须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三天后,办理完交接手续就可以离职了。
第2个回答  2021-11-11
我觉得直接走人是不可以的,可以和公司领导沟通,自己不喜欢这份工作,要么换工作,要么辞职。看公司领导怎么安排?这样才是好的方法。
第3个回答  2021-11-11
因为你已经签订了劳务合同,所以你第四天想走的话,是你违反劳动合同的,如果有违约金的话,你还得赔偿违约金,得不偿失
第4个回答  2021-11-11
正规来说不可以,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如果你是一般的岗位,合同又没有违约责任,你可以走,就是没有职业道德,公司可能会拉黑你,以后不能再到公司工作。
第5个回答  2021-11-11
可以,算自离,大公司自离是有房工资的,小公司走了就是走了,不会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