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拍卖取得的已有厂房的土地,财务如何入账?

通过法拍得到了一处土地,上边已有可用的现有厂房了
然后是支付了土地出让金(算入取得的成本中)
但是看了下当时的评估来说 是把地皮+现有的厂房一起评估的没有分开评估 地皮多少钱 厂房多少钱这样子
请问我这样子是按总价做无形资产还是做固定资产呢?
然后按取得证上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者摊销吗?

从法院拍卖取得的已有厂房的土地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入账。具体入账方式如下:
资产确认:首先需要确认该土地产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确定该土地产权的归属方。确认无误后,该土地即为公司资产。
估价计入账面价值: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需要将该土地按照其公允价值计入账面价值,该价值可以通过独立估价师的评估结果来确定。
账务处理:确认资产和计入账面价值后,公司需要将该土地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并相应地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基础。
折旧计提:对于该土地的厂房等附属建筑物,公司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折旧费用。
总之,公司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从法院拍卖取得的已有厂房的土地进行正确的入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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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5
根据情况的描述,如果评估时将地皮和现有厂房一起评估,那么可以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您可以按照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进行折旧或者摊销,而不是作为无形资产。折旧或者摊销的方法可以根据当地税务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在处理固定资产的时候,咨询当地税务机构的规定,以确保遵守当地的财务和税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