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员工,因为上月业绩不达标我们被罚这样游街 不逼,纯属自愿但是不听的话不光解除合同 而且工资

工资不保 有旁观群众拍了照片,传到我手机上 我想知道应该怎么反击我们老板。。我承认我们做的不好,可也不能这样 还是老板娘拿旗领头,我们不想这样也不行离职单等着,我是实习生不照办到时候实习报告不给好好弄对我有严重影响 房地产公司促销员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业绩不达标而被惩罚算是违法么涉嫌侵权,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权。

扩展资料:

21岁的段女士家住江北区观音桥,在北京瑞祥佳艺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从事销售工作。5月6日,因没有完成电话销售任务,段女士被罚做50个下蹲。回家后,段女士腹痛难忍,到医院一查,发现自己竟然流产了。

重庆锦阳律师事务所(江北)潘兴旺表示,员工对这种不合法的体罚行为是可以拒绝的。《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据此,该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其做下蹲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员工可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责任人员应该承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并有权要求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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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1
这样的公司是不会发展起来的。一个公司发展是离不开员工勤奋努力。更离不开老板的经营。这个单位不考虑如何提高公司的业绩。只是为难员工。体罚员工。是不对的。公司职员可以说不。严词拒绝领导的这种行为。要不就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有些公司不是喊口号。就是做早操。再就是所谓的军事化管理员工。根本不考虑员工的感受。自诩多么规范。把一个公司单位搞的活像一个传销窝点。一个好的公司是尊重员工。不是体罚员工。动不动就罚款。员工没有任何说话的权利。公司的发展和成绩不是逼迫员工就可以实现的。是踏踏实实的努力。积极的总结经验不足。把问题摆在眼前找出原因。而不是设定什么所谓绩效考核。完不成就处罚。一个团结的集体更能创造价值。员工心不在了。公司也就不在了。好的经营管理者懂得知人善用。更懂得如何把公司管理好。这家只是简单粗暴的管理是不能提高公司业绩。要正视每个员工的努力。他们很辛苦。特别是跑外勤的早出晚归。有些时候不是不努力而是外部环境不允许。销售不是全由员工决定的。实在不行就辞职吧。
第2个回答  2019-05-11
公公司可以自由的设计公司章程也可以设立公司管理制度,但是违反任何尊严的依据,是无效的,像你所说的绩效会被解除合同,或者是公司与法律来讲都是无效的条款,可以去死,想拉动才才记实力主宰,也可以要求工资足额发放
第3个回答  2019-05-11
这种情况如果属实,那是对员工的极大侮辱,在这种十分残忍又无道德的老板下工作,没有一点尊严,马上离开他,另找工作。
第4个回答  2019-05-11
这是对人格的严重侮辱,可以说。这样的公司不干也罢,不要为了几个臭钱,还继续呆在这样的公司里,苟且偷生,这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公司这样做,绝对是对员工人权的轻视。可以说没有把你们的人权放在心中,完全是以经济利益来压制你们,践踏你们的人格,所以说建议你立即辞去这样公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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