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离职真的能带走老客户吗

如题所述

说说我的理解,不论什么行业,销售人员基本上都是企业中最直面客户的人,所以很容易也必须要和客户建立亲密的联系,所以销售离职也就很容易带走客户资源了。

我认为避免客户资源的流失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1、道的层面

把好招聘关,从源头解决问题。从招聘的时候就制定好严格的销售人员的招聘标准,将销售人员的人品放在第一位,把那些通过不断地换单位,积累自己手里的客户资源,然后依靠这些资源在不同的企业中获得较高回报的销售人员拒之门外。招人把握好人品,道德高的人会懂得自己的职业操守,懂得为企业的利益着想,自然不会随随便便带走企业的客户资源。另外在平常的销售培训,或者是企业团队建设的时候多从侧面向销售人员传达带走客户资源给公司造成损害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等。

2、术的层面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是没法避免的,尤其是销售人员,流动率会更大。如果上面一条做好了,那么这一条就是锦上添花,否则,你就要认认真真实践这一条了。

为避免销售带走客户资源,企业要做到:

1)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企业的客户管理系统,把销售人员跟踪客户的信息反馈道系统中,进行详细地记录和保存。这样一来,你可以实时掌握客户的最新动态,另外在新老销售人员交接的时候,可以把客户信息一一进行核对,并通过系统了解哪些是正在跟进的客户,跟进的进度到了哪里,项目后续如何操作等等。

这里就不得不推荐一下我们的产品“轻流”了,通过轻流可以无代码搭建一个客户管理系统,销售人员的每一条销售信息如客户联系方式、联系时间、沟通记录、订单情况、各项费用等等都可以通够轻流存储下来,无论你在哪里都可以实时进行查看,真正做到有效的管理销售人员和客户。

2)销售方法共享

让那些业绩做得好的销售人员定期总结他们的销售方法和经验,与大家一起分享,形成企业的标准和流程。企业想要留住客户资源,也需要将销售人员的知识个经验留住,这样能保证你的团队一直有能力强的骨干销售人员在,就能够避免依赖于少数的销售人员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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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15
存在这种可能性的。
公司应形成系统性的竞争力,而不是依赖某个人赢得客户,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公司保持长时间的竞争优势。如何防止离职业务员带走客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设:
公司的产品具有竞争优势,从低成本战略,专一化战略和差异化战略的某个方面去建立优势;
公司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具备自主开发产品的能力,而不是没有创新的复制别人的产品;
建立公司的客户管理系统,客户资料保存在系统中,全员维护该系统;
从价值工程的角度理解,公司的各个环节都是增值的,生产和物流系统是高效的,浪费的比较少;研发是面向制造而设计的;IE部门充分考虑布局规划,生产是拉动式的生产,具备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柔性;
人员和团队得到充分的激励,人尽其才,人尽其位,组织结构建设是合理的;
只有整个公司平台建设好,具备竞争优势了,才不怕某个人离去。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竞业协议,按劳动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特殊约定,销售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是合法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但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