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写保证书才给加班,签了之后也没给加班,现在以工作不积极,经常离岗无偿解雇我,但这样的话,大部分人都违反了,人事部经理也说了违反三次都一视同仁,最后只无偿解雇我一个人,去劳动局也说签有保证书没希望,还说公司解雇谁和不解雇谁公司有权力,这样的话,劳动合同不就是张没用的纸吗?想辞退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