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借调手续

如题所述

1、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2、借调部门(单位)在县委组织部领取《平乐县借调人员审批表》,填写有关内容,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分管县领导签署意见。

县委组织部审核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3、有特殊情况的,可由县委组织部直接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扩展资料:

员工借调工作流程

1、外单位来函拟借调我司或公司各部门来联系单拟借外单位员工

2、hr部门研究同意借调,则征求被借调员工个人及所在单位意见。

3、个人及所在单位同意之后,hr部门形成书面报告并请各部门会签,报决策层审批同意。

4、向所在单位发正式的借调函,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员工本人、原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同意的借调协议。

5、安排上岗、发放相关办公用品,一般借调员工工资都在原单位发放,由我单位定期跟原单位结算,支付相关用人费用。

6、借调到期之后,原则上回原单位上班。如继续借调,则需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如调入本公司,则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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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借调手续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县委组织部领取《平乐县借调人员审批表》,填写有关内容,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分管县领导签署意见——县委组织部审核——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由县委组织部直接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借调概念

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含抽调或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人员不足,不能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

(三)因设立专项工作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四)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借调人员。

    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

    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2个回答  2014-10-10
双方单位及个人签字盖章生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