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签合同,每个月有保底的工资。合同上标明达不到,公司给补足,可是现在公司不给我这个钱,我该怎么要呢

如题所述

你自己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种情况属拖欠工资,法律法规规定是有补偿的,按照法律规定向公司要,还可以要相应的补偿,如果不给可以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你有合同,千万保管了,找公司理论带上复印件就行了,一定不要拿原件去。
还有公司给你们交社保没有?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没有?如果加班了是不是按150%、200%、300%给的加班工资?公司收你们押金没有?扣押身份证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进公司一个月内签订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时间没有?等等……
以上问题只要有对你们不利的地方,你都能在以上的法律法规中找到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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