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的其他事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一)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二)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为自治区司法厅管理的处级行政机构。
(三)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其原使用的10名司法专项编制划入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对外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