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劳动合同续签问题)

我于08年8月和09年8月和公司签了两次一年的劳动合同,(前一次是和总公司签的,第二年是和子公司签的),现在公司要求我再续签一个五年的合同,说是因为我们部门的统一要求。
1,我可不可以拒签?
2,因为我是签了2次固定合同了,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们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公司2年前给我们既签了保密合同(要求工作5年)同时又签了劳动合同,请问保密合同里面给我们规定的那5年还有用吗?
签订保密合同但公司并我相应的保密费。

看了下楼上的回答,有的是律师,有的是法律热线的。总的来说,部分回答说是对的,但答问的人都忽略了一个最基本事实。我权当作个补充回答吧:

首先:你的问题都离不开你的前面所述部分。拒签劳动合同那是你的权力;但要考虑到现实问题,也就是接下来要回答的你的第二个问题;

现在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是否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分清一个问题:你所签的两次合同,据你所述其实分别是两个主体即是两个用人单位。因为一个是总公司,一个是子公司,虽然你的工作地点和内容也许都是一样的,但纠纠纷产生后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此处不作延伸解答。也就是说,如果是能证实是子公司,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对方不会理你,因为你的情形不是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必签的情形。而且可能会因此找机会干掉你,最后得不偿失

回答你的第三个问题:如果你的保密合同中的解密期就是要求工作五年的话, 那就适用五年的规定,但此约定与法不符,法律只规定合同期满后的几年内要保守秘密。另;保密是职员基本义务,保密费没有法律规定,可以给也可以不给,但不会因此导致保密合同无效,楼上有些回答有些“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误导成份。楼上有些答问者也没真正搞清保密与竞业限制这两个概念;竞业限制是有补偿的,不给,就可以不受义务约束。但也不会导致协议无效。

最后希望对你有切实帮助。不过别小气你的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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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5
1、可以拒签的,相当于自己辞职,因此公司不用支付任何补偿。
2、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一定要和你签。
3、保密合同规定的五年是保密期限,其实即使你没有签保密协议,不管你还在职或者你离开了单位,你一样有责任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否则单位如果获得了相应的证据是可以起诉你的。保密协议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给员工的。如果你签的是竞争竞止协议,那么公司是要支付你一定费用的,一般为在职工资的1/3,作为你不能在同行业公司中工作的补偿。
第2个回答  2010-08-25
1、可以拒签,这是你的自由
2、不可以,因为你的前两次固定合同是和不同的主体签订的,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3、保密合同未支付保密费的,无效
第3个回答  2010-08-25
1、可以拒签。
2、可以要求。
3、有用,法律上没有保密费一说。
4、你的这些问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各地仲裁理解不同,裁决不一,建议你当面咨询当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