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公司一个月工资计算方法

底薪3000,结算周期21-20,六月一号入职,至六月二十号,共工作九天八小时常日班,两天十一小时做一休一。

网上找到ab两种算法,
a底薪/21.75x工作天数
b底薪-底薪/21.75x没做天数
公司按照b方案计算工资,想知道执行a方案的法律条款在哪,公司这么计算是否有法可依

  1、实际上a方案与b方案的计算结果是一样的。你们公司从5月21日开始计算6月份的出勤,截止到6月20日平均工作日21.75天(这个21.75天怎么出来的,下面再讲)未工作日11天;工作日10.75天:
  用a方案计算你的工资=3000÷21.75×10.75=1482.76(元)
  用b方案计算你的工资=3000-3000÷21.75×11=1482.76(元)
  2、平均每个月的工作日21.75天是如何算出来的:
  一年365天有52个周,每周休息2天(双休日)全年有104天休息日,则平均每月的工作日计算如下:
  平均每月的工作日=(365-104)÷12=21.75(天)
  法律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具体实施细则确定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7-12
先工作,第二个月再发工资的,属于后发工资的计酬方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