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不和,分居十年左右,后双方离婚,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屋归属女方,目前房屋居住者为女方、女方母亲(80岁)及女方女儿,且为唯一住房。但男方在外欠债,债主认为男方离婚属于财产转移。经过诉讼,法院裁决双方各拥有50%产权。现在法院要对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并要求女方1月内腾空房屋,否则将强制清空。请问法院真的会强制清空吗?女方应该如何保住自己唯一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