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金和赔偿金怎么算

我于09年8月进入深圳某公司,3个月试用期,3年合同,现公司要将我辞退,理由:不胜任工作。没有提前30天通知,支付了一个月工资的通知金,我在协议书上签字了,请问能追回补偿金吗,怎么算?谢谢
基本工资为3500,有餐补,其它补助,还有加班费,进入公司签合同时,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为深圳市最低标准,社保按最低上交的, 请问这种情况,有办法让公司补交吗? 补交是否能按全额工资来算社保? 谢谢

第1个回答  201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