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成立一家新公司,要求员工跟原公司钱辞职,跟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老员工的工龄是不是没了?

我们现在已签辞职,也与新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了,这种情况公司要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用给赔偿金了,我们还可以申请仲裁吗。签辞职的时候有口头承诺工龄延续

1、如果你们已经签了辞职手续,自然是没有赔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显然,主动辞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金支付条件的。

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们是被迫签订的辞职,那是可以依照以上法律条款要求单位支付给你们赔偿金的。

2、因为与前单位劳动关系解除,当然你们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3、如果你就上家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主张赔偿金而申请劳动仲裁,那你在上家单位工作的时间只能算作你的社会工龄,在计算年休假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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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1
第一、不用辞。辞职没有补偿金,不享受失业金。
第二、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第三、企业没有工龄一说。现在使用的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根本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的,你这种情况属于换单位了。
第2个回答  2020-03-11
自己申请离职了,在入职先的公司工龄没有了,但如果新公司和原公司在同一个地址,同一个法人,有可能被认定,最好你现在可以跟原公司、新公司一起补签一个三方协议,新公司承认原公司工龄。口头承诺新公司不承认,你没有任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