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强制要求员工签安全承诺书的疑问

公司要求员工签一份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中有一条:承诺因本人自驾车辆上下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均有本人自行处理,与公司无关。
请问这一条是否合理?是否和劳动合同相冲突?作为员工我们可不可以选择拒签?

你好 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为工伤!因此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应帮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没为你交保险,那么应由公司承担责任。你们签订的此条承诺 是无效的
可以签 但以后发生纠纷 这条承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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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不合理,这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所以劳动合同该条款无效。其实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劳动者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劳动者不是负主要责任的,可以视为工伤,单位就没必要为此有太大的负担。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