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如何把自己的房子的产权完全留给孩子?

我1998年和丈夫吕某离婚,房子和女儿归我。从2000年开始与高某同居,我们母女二人和高某一直生活在我的房子里。2008年11月23日,我和高某打算在本年底注册结婚,但我想把名下的房产留给女儿,以备我百年之后,高某再娶而且强占住我的房子,是我的女儿拥有产权,但在我有生之年不想让高某知道这件事,怕伤害他的情感,影响现在和睦的生活。我应该怎么做?既能保证我百年以后孩子有房子的产权,又不影响现在的生活?

你婚前的财产---房屋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有处置权。
你可以立下遗嘱把此房给你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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