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单位的集资福利建房,2000年单位统一交的钱,才两三万元(是我一个人付的钱),我和现在的老婆是二婚,是2001年打的证,房子的房产证是2003年才办下来的,产权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现在想把这套房全额留给我儿子,请问怎么做?
1,这套房子算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2,如果是婚前财产,我可以直接过户给我儿子吗?是否需要老婆也在场或者签字?是否需要公证或者别的手续才能去房产中心交易?怎样的流程,大概费用?
3,如果不是婚前财产,有什么办法可以把房子全留给儿子?立遗嘱将房子全留给儿子是否有效?
非常感谢!!!
好的,谢谢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