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到别的单位上班。

我公司一位员工,我跟他签订2年工作合同,还剩下半年多到期,他在没有通知我,也没有递交辞职书的情况下,到另外一家公司开始上班,刚去是实习阶段,据说实习期是三个月。请问一下,该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话,我应该怎样维护公司的利益?谢谢!
另该员工私下偷拷公司资料,公司开会明令禁止,请问他的行为是否也构成犯法?

员工行为违法,其在未辞职的情况下到别公司上班且有可能带走公司的重要资料,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你公司可以视情况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也可以和我进行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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