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内部划拨是不是就等于小产权??

如题所述

不是。
通常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其实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规建设的商品房。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按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另一种是全民多有土地(即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根据其使用权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无偿划拨用地,一种是有偿出让用地,划拨用地多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教文卫机构、公共建筑等等,是国家无偿划拨给使用单位的,而出让用地多用于可供商品房开发销售的住宅、商业、办公、工厂等等,是国家收取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给予受让人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的。
国有划拨用地上建设的房屋也是用合法产权的,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销售的,如果要销售必需依法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转为商品房才能销售,早期的房改房就是这样,所以它不是小产权房;
而农村集体用地地上建设的房屋按法律规定只能销售给该土地所属的村庄内部人员,是不允许销售给外部人员的,只有在国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将其转为国有土地后,其上面才能建设商品房,对外部销售。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小产权房多为在农村集体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商品房,然后对外部人员销售,本来这种房产属于违章建筑,应该依法拆除,但是因为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大部分的违章建筑根本就没人管,然后越盖越多,最后形成尾大不掉的情况,国家也只能承认,然后采取个什么措施使小产权房转为合法的,目前关于小产权房的立法正在进行,何时出台尚未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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