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小加工厂上班,刚去时老板说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

你好,我在一家小加工厂上班,刚去时老板说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我答应了,只是口头说。没合同书,我做了一个多月,我现在不想做了,我想马上结工资走人,我可以走吗?这样老板会给我结工资吗?

老板如果不给你结工资,你完全可以通过以下的渠道合法讨要他所拖欠你的工资: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电话12333,这是最直接也是最好的办法。
或者是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同上,不过时间会稍长。
亦或是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不过本人不建议你用此方法,浪费了时间。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最后:虽然你未签合同,不过你如果有相应的证明,亦是能够帮助你拿到工资,有工资条,有打卡记录,有工作记录,有同事作证此类,亦是可以帮助你,明知告诉你老板,你不想干,如果不结,那么劳动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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