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再入职工龄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员工在离职后决定在同一家公司再次入职,在一定条件下工龄是可以累计的,如果公司不承认,员工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但是中途离职再入职还会产生其他的问题,所以员工在离职时要考虑清楚。

      一些公司员工由于不满足公司的待遇等原因决定离职,之后又再次入职,那么就会产生一些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问题,比如公司员工离职后再入职工龄可以累计吗这个问题。那么公司员工中途离职再入职工龄是否可以累计呢?下面就跟随的小编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职后再入职工龄可以累计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员工离职后又重新入职同一家单位,想要工作年限连续计算,需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离职的原因:劳动者离职是除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之外的原因(即单位合法解雇)。如劳动者主动离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现在很多公司在前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后或者一年年末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等,都应是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的条件。
      2、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才可以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二、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工龄应当如何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的工龄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带薪年休假的工龄如何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我们可以知道,员工在离职后决定在同一家公司再次入职,在一定条件下工龄是可以累计的,如果公司不承认,员工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但是中途离职再入职还会产生其他的问题,所以员工在离职时要考虑清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离职后再入职工龄是否可以累计的具体解答,可浏览延伸阅读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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