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生火做饭被罚款合理吗?

5月12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一份由当地大安镇政府在5月10日发出的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网上引发热议。根据告知书内容,当地一位老人因为在种植地露天烧火做饭,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拟被处罚600元。

第1个回答  2022-05-14
我国很多地区属于低山丘陵地域,地形复杂,村山相连,人林交杂,林区人口流动数量较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频繁。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智障人士在林地玩火,极个别情绪极端者报复社会引发山火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那么,野外用火会被拘留罚款吗?

为了森林防火,我国颁布了《森林防火命令》和《森林防火条例》,它们在法律层面是统一的,“命令”是执行条例的具体措施,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统筹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颁布“防火令”扩大了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适用,增加了执法力量,提高了依法治火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而且,“命令”颁布后,即便没有造成森林火灾,只要威胁到森林防火安全,吸烟、野炊或者烧荒行为,都可能受到治安拘留处罚。

以“在森林防火区内发生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为例。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此命令发布前,一般只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违法行为人并处200元至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命令“颁布后,除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处理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外,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对拒不执行《森林防火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2公顷以上,则涉嫌构成失火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故意放火烧毁森林,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构成放火罪,视情节可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由此可见,野外用火威胁到森林防火安全,吸烟、野炊或者烧荒行为,都可能受到治安拘留处罚。
第2个回答  2022-05-14
5月12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一位老人因为在种植地里,露天烧火做饭,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拟被处罚600元。

这份奇葩处罚的决议,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有记者采访大安镇相关领导,据他们回应说,网传事情属实!不过,那600元罚款没有向老人收取,而是由村委会和驻村干部承担。

在野外做饭,产生的烟气对环境污染较大,所以要罚款,这种处罚是错误的,老人没有违法,因为法律规定是露天,老人搭了简易灶,上面还有锅,就没有构成露天条件啊。

在野外耕种,真的需要煮饭?小时候,我家的田离村子远,要翻过一座山,一般要走2个多小时,我经常陪妈妈去种地,带上锅米菜,中午在田间煲饭,夕阳西下,炊烟袅袅,现在是看不到这样的画面了!

中国人烧火做饭几千年了,直到七八十年代,一直都是山青绿水,从来没出现过雾霾现象,现在城市产生的烟气对环境污染较大,工厂的污染也不小,如果说农村烧火做饭造成的,纯粹是自己屋放屁赖邻居臭了!
第3个回答  2022-05-14
我觉得这一个处罚是合理的。现在无论在哪里,只要周围有绿植,就不允许生明火。因为明火容易引起山林火灾。而且产生的烟尘会影响到大气。的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7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119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2000元罚款。
所以这也是一个教训。虽然不懂法但已经触犯了,就应该接受处罚。以后以此为戒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也给别人敲响了警钟,对于环境保护,每个人都有责任。环境保护从自己做起,多关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这样就避免了违反规定。从而造成环境污染。
作为个体,在野外一定不要生火,也要随时观测自己所在的周边环境的安全问题。发现有明火,一定要及时制止,并且拨打报警电话。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第4个回答  2022-05-14
不合理,烧柴火做饭有合理性

毕竟烧柴火做饭是农民世世代代传统的生活习惯,不可能靠一纸禁令来强制改变。

烧柴火是成本比较低的,尤其是相对于使用天然气,很多人尤其是贫苦地区农民是用不起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因为他们的收入低,无力承担。况且有的地方还没有通天然气。
柴火是取之于自然,用之于自然,几乎是零成本,降低了农民的生活负担。

烧柴火也是一种资源再利用。
尤其是很多农村种的是果树,每年都要剪枝,如果这些树枝不用来烧柴,那将要放到哪里去。烧柴火做饭给人间带来烟火气。如果全部禁止,人间将没有烟火气。
第5个回答  2023-01-15
1987年5月份,大兴安岭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引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受灾居民达5万多人,国家森林资源损失惨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间接经济损失达69亿多元,真正验证了那句话:水火无情。

因为野外生火不注意安全而造成的火灾事故何止就这一个?事实上每年都有,比比皆是,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损失难以估算,引发的后果个个都触目惊心,即使事后再来想弥补,已经于事无补。因而对于那些不听劝阻的人,就只有采取严厉手段才能让其痛彻入骨,真正意识到需要随时注意规避安全隐患了。

单单看野外生火这几个字,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就是一堆火苗而已,又不是不会踩灭,何至于还要雷霆万钧,直接处以经济手段呐?确实在过去年代,开荒种地,刀耕火种,本来就是人类进化的一个必然经历,怎么到了现代社会,就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呢?

其实稍微用心想一想就清楚了,因为现代社会人口密集,各项生活设施都聚集在一起,道路运行需要一个清晰的视野,人们居住的环境迫切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同时,大量因火而产生的滚滚浓烟顺势而上,扩散在大自然当中,免不了会对道路两旁的视线带来困扰。火——洪水猛兽一样的存在,一旦失控,就极容易成为脱缰的野马而难以控制,从而酿成大祸,到那时就悔之晚矣了,岂不是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在作赌注?

跑到野外生火做饭,图的就是一乐呵,天高,地广,任大家怎么造,大自然总是会包容多少人的撒丫子之心的,你来,还是不来,大自然都默默的承受了下来而毫无怨言。要说因此而被罚了款,事出有因,不知道前因后果,怎么好说合理还是不合理呢?

一、在旅游景点或者山林密集的地方生火做饭,这是绝不允许的行为,必须要严厉禁止

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有时间有精力出门到处转悠转悠,免不了就会呼朋唤友在户外埋锅造饭,这倒也没什么,只要准备好了所有食材,生火做饭,那就是熟门熟路了,还因为地处开阔的天地间,也不用担心任何油烟无法散发出去。

但是在山林密集的地方做饭,等于就把安危置之脑后。在这样的地方,一粒小小的火星也能激起漫天大火,到那时就算来追究责任,但是后果已经造成了,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意义又何在呢?

二、农村居民在野外生火做饭,如果没有造成大范围的后果,某些处罚可以更人性化一些

农村居民本来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野外劳作,兴致来了,哪管它三七二十一,立刻摆开架势,生火做饭,一来节省时间,二来就地取材。只是万万没想到,一个农村老汉的举动却引来了政府部门的一纸公文,政府处罚的理由站在老汉的立场上难以接受,不理解为什么。

其实纵观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本来还可以处理得更温情一些,对身在农村的人来说,完全可以先提出警告,,要求其整改,以观后效。不听劝阻的话,第二次再进行经济处罚也能说得过去。第一次就这样,没有一个过渡期,人的心理上难以接受,出现抵触也就在所难免了。

三、政府的工作可以做得更有温情一些,而不是以罚款了事

在政府部门看来,600块钱看似不多,但是其实在农村人眼里,却是一笔巨款,不知道要摔碎多少颗汗珠才能挣回来这笔钱,这样的辛苦钱会给一家人的生活提供很大改善,在没有造成显而易见的后果的情况下,不妨适当减免甚至免于处罚,改以批评教育为主会更容易接受一些。

政府部门处在公权力的顶端,拥有绝对的处罚权,在处罚过程中,不能一刀切,需要尽可能考虑到实际情况,因时因地给出相应的措施,这样才不会寒了大家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