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生火做饭被罚款合理吗?

5月12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一份由当地大安镇政府在5月10日发出的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网上引发热议。根据告知书内容,当地一位老人因为在种植地露天烧火做饭,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拟被处罚600元。

第1个回答  2022-05-14
最近,网上出现了一份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一位老人因为在种植地露天烧火做饭,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拟被处罚600元。

5月12日,当地大安镇相关领导出面回应,告知书属实,事发时执法人员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到位,执法存在瑕疵,罚款事后并没有向老人收取,而是由村委会和驻村干部承担,希望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不瞒你们说,哥刚刚下楼做核酸时偷偷放了三个屁,有点害怕。

在告知书中,表明了处罚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77条规定。

我咨询了专业人士,该规定中指的焚烧应该是大面积、集中焚烧。

另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应该考虑执法的“比例原则”以及行政处罚的“首违不罚原则”,老人烧饭这种小事,最多以劝阻为主,完全没必要罚款。

综上,可以说是对法律理解的完全不到位。

哥还有个疑问,这600块钱罚款,如果不是引起网络热议,是会向老人收取还是村委会承担呢?

上次我回老家,发现还有不少人在烧柴火做饭,是因为煤气和天然气不好吗?

这年头,想挣点钱太难,亏钱又太容易。

你没看错,虚拟货币的大盘一天就跌去了90%。

号称“币中茅台”的LUNA币一夜跌掉99%,币中白开水了属于是。

连韭菜根都给拔了。

愿来生不当韭菜,或者去其他地方割韭菜。

不过哥现在想的只有什么时候解封,赚大钱,不重要了。

5月13日,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表示,上海目前的目标是,在本月中旬实现社会面清零。届时将实施有序开放、有限流动、有效管控、分类管理。

数数日子,现在已经是中旬了,时间紧张啊。

其他地方也不能掉以轻心。

5月12日,合肥召开第50次市疫防工作视频会,会议指出,不管是“来的客人”,还是“返的家人”,合肥都诚挚欢迎,绝不拒之门外——

会议上还强调了要力戒层层加码,“层层加码看似履职尽责,实则是懒政怠政。”

太对了兄弟们。

防疫要科学,防疫要科学,防疫要科学。

一刀切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还怎么面对越来越狡猾的病毒?

昨天听说朝鲜检测出新冠病毒的时候,哥还以为只是小范围事件。

据朝中社13日消息,4月底以来,不明原因发热在朝鲜全国爆发式蔓延,短时间导致的发热病例超过35万例。

目前朝鲜已提高疫情防控措施至最高级别。
第2个回答  2022-05-14
这种事情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就这个具体对老大爷的处罚,应该是不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说起。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老人是因为在种植地里露天烧火做饭,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可想而知,一个人烧火做饭会产生的污染及其有限,与任何一个企业,甚至小餐馆的污染都不具备可比性。镇政府随意扩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该村民处以600元罚款,很不合理。遇到这种情况,予以教育改正是最好的办法,罚款处罚确实随心所欲了,尽管后来由于舆论原因,取消了罚款。
所以,作为一级政府部门,执法时一定要依法依规,而不是随意按照自己的理解扩大执法范围,会损害政府形象。
第3个回答  2022-05-14

处罚合理合规。

在这一事件中,老人在野外生火做饭。第一、在禁止焚烧区域生火做饭,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在该地域划分了相应的禁止焚烧区,老人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于法理应受到处罚。

第二、关于处罚形式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首先予以责令改正,之后并可处以相应罚款。相应的单位对其罚款是符合法规的。

综上,该老人因在野外生活做饭,违反法律与合理的行政处罚合法合规。

但有一点需要大家额外注意,在处罚法中描述为“可”,意思是对于。该违法行为的现金罚款是可进行或不进行。在该案例中,进行罚款是合理的,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忽略了该老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对这一行为的认同。所以我们在看到这问题的时候,感到罚款并不合理。

现在社会也在提倡司法实践要有温度,要有人情味,因此撤销罚款更为恰当。

第4个回答  2022-05-14
5月10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一位农村老人因为在露天烧火做饭被镇政府工作人员看到,拍照作为证据,并根据有关法律被罚款600元。

对于镇政府的处罚,老人感到很是委屈,在农村,烧柴火做饭是很正常的,自己只不过因为止田间作业,为了方便,露天做了顿饭吃,居然被罚款600元,这让老人很不能接受。

镇政府随即给老人下达了告知书,告知书写道老人露天做饭的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燃烧柴火污染环境和空气,对老人处罚有法可依。

老人的遭遇被传到网上后,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大家纷纷对老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觉得就因为露天做饭,燃烧点柴火就被认定污染空气纯属小题大做,政府的处罚不仅不合理还透露出官僚主义,其做法应该被立即制止。

对于很多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炊烟袅袅被称为最美的乡村回忆,我们祖祖代代延续的生活方式虽然已经被更先进的能源替代,但要说烧火做饭污染环境确实难以服众,我们几千年的生活方式也没见产生空气污染问题,在现代社会,这点污染在空旷的农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再说了,如果有更好的条件,谁会愿意使用并不太好用的柴火呢,有关部门在执法的同时缺乏对民众的同情,执法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拿鸡毛当令箭,夸大其词。

面对群众的批评,5月12日,镇政府做出了回应,称自己工作中确实可能存在瑕疵,对法律法规没有把握的太好,但称只是为了警示作用,执法过程当中并没有对老人执行罚款,而是由老人的村委会代缴了罚款。

应该说镇政府的表态还算诚恳,但让人不解的是,既然知道自己执法存在瑕疵,为什么不是立即撤销执法决定,还要要求村委会代缴呢。村委会代缴的钱从哪里出,是个人垫支还是村里集体财产,村委会为什么要代缴,是摄于上级权威,还是因为存在监管责任?

尽管这件事情因为网络的介入,老人最终没有被罚款,但在这个事件的背后,地方基层组织滥用职权的情况应引起注意。很多地方以污染环境为名义,强行禁止家庭烧火燃煤,甚至强行封灶台,被群众批评为形式主义。

我们立法的作用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生活环境,而不是让老百姓生活雪上加霜。我们执法要根据实际情况,而不是一刀切。很多时候,有些地方组织在执法时,选择性执法,小题大做的情况时有发生,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

其实如果仔细看对老人的告知书就会发现,镇政府对老人的处罚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有很大出人,老人既没有燃烧秸秆和落叶,只是用柴火做法,和法律禁止的大面积田间焚烧有本质区别
第5个回答  2022-05-14
野外生火属于违法行为。野外烧火会被处罚100到300元不等,如果造成火灾就可能会被刑事拘留,且罚款根据火灾大小而定。
法律依据:《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