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期和普通病假的法律规定

在上班是晕倒住院,出院后请三个月病假,之后收到单位电话说病假期限已到,而且要解除劳动合同!问国家有没有规定职员连续请三个月病假后就要离职?

《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单位有可能以该规定第二款第一项,但这要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你对此可以持异议:单位还没有考察到医疗期满后的工作状态。同时单位要在解除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准备解除工作,否则单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以及既往工龄每年一个月的工资。经协商单位不执行,你可以向县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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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7
医疗期就是医生开具的医嘱诊断证明上注明的时间,通常这个时间一过,就不能享受医疗期假期了,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的。但必须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操作。
第2个回答  2013-09-06
如果是因为工作时温度过高等工作原因而晕倒是可以申请工伤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报销你看病的钱,另外在补偿你误工费等。如果你出院后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却请了三个月假期,这就不合理了。公司如果要解除合同,也是要给你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