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少儿美术老师时,因身高太高被拒

如题所述

据九简消升派新闻报道,2023年2月1日,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应聘少儿美术老师时,因为身高太高而遭到拒绝,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双方的聊天记录中,HR在告知该女子面试未能成功后,透露了拒绝的原因,称“主要是太高了哦,经常弯腰工作也会很累。”当事人张女士表示,身高185厘米的她,因身高问题在面试中不止一次遭遇拒绝。
张女士回忆道:“这家公司面试我的时候,直接问了我有多高。其实他们让我回去等通知的时候,我就已经预感到了,不太可能会录用我,毕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补充说,在之前的面试中,有面试官问过她是否介意经常弯腰,还有面试官甚至询问她是否因身高问题被拒绝过。
尽管面临这些挑战,张女士仍然坚持自己对少儿美术教育的热爱,并计划继续追求这一职业。“我从事少儿美术教育这个行业已经3年了,也出现过弯腰会痛的情况,但是我喜欢这个行业,腰会不会痛对我来说无所谓,我认为对工作没有什么影响,都是他们自认为的。”
网友们的反应普遍同情张女士的遭遇,评论称这一决定“离谱”,“不用担心!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并表示不理解,“人家自己都没有嫌累,太难了!”
对此,2月2日,该公司负责人回应称,拒绝录用的决定并非基于身高歧视,而是因为身高太高可能导致教学不便,也会让身体感到疲劳。负责人表示,“她一个人进来我感觉小朋友都会觉得有距离感”,并提到之前有身高较高的人因长期弯腰工作而选择辞职,这对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利。因此,出于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公司决定未录用张女士。
据新京报报道,我国《教师资拦老格条例》并未对身高提出明确要求,但部分地方教师体检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女性不低于150厘米,幼儿园教师资格可放宽至男性不低于150厘米,女性不低于145厘米。以身高过高为由拒绝录用并不常见,虽然用人单位声称这是从职业性质角度考虑,但也缺乏法律依据,且涉嫌身高歧视。
教师聘用应基于教学需求对求职者进行选拔,但不应存在性别歧视、健康歧视或身高歧视,不应在法规之外增设额外的门槛条件。从报道来看,此次用人单位是一家少儿非学科培训机构。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对少儿培训机构的教师招聘管理,也应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师法》。
以应聘者身高过高为由拒录幼师,无论用人单位如何解释,都难以成为正当理由。我国确实存在少部分职业,由于工作性质或工作环境的要求,对从业者有“限高”的要求,但身高对于幼师职业并非关键因素。用人单位可以在招聘时与求职者沟通这一实际问题,例如询问她如何处理身高与工作的关系,但不应当将身高作为拒绝录用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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