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没满就转到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怎样赔偿

还差半年劳动合同就到期(2013年6月30日止),5年的期限,现在已经做满5年多了,当初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在用人单位做满7个月才签订的,现在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我的直管领导去年就明确的告诉我,“第一次合同期满,第二次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但这只是口头承诺,并无实质性可以证明的纸质或录音)。但现在确变了,从明年开始就要我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这么做合法吗?我要如何才能维好自己的权呢?我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

合同期没满就转到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如果劳动者同意并接受公司的做法,则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27
用人单位做法违法,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满意仲裁结果,你还可以去提起劳动诉讼。
如果变更劳动合同,你们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5
用人单位做法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之后的结果,你要慎重考虑。
一旦你选择仲裁,用人单位或同意继续履行完毕合同,然后不与你续签。或者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与你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