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有单位名称,工资明细,还有我的签名,就是没有会计出纳签名可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吗?

但当时有一段工资明细的录音,录音中提到了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有用吗?

这个都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否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我们现在采用的就是劳部发(2005)12号文,下面也有人详细列出了。最后有判断权利的是劳动仲裁部门。
如果单位不认可劳动者提出的证据的话,那么单位是拿出近2年的工资发放凭证,来证明没有该劳动者的名字。当然这些工资发放凭证都要有劳动者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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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2
  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按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网络公司虽然开始时和你订有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既没有终止又没有续订,双方当事人处在了存有劳动关系但没有劳动合同的状态,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同样应该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81号):“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四条规定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更多咨询拨打,400-008-5151)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动监察机关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等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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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2-21
应该没用,你这个可以自己制作无数份,
录音带也很难鉴别
最好的方法去劳动局或上访,法律是保护既得利益的人的,
良民在奸商前只能吃亏,除非你比他更流氓
第3个回答  2013-02-21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供你参考。你的证据应该是有效力的,录音除外。如要认定连续劳动关系,工资条也应是连续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