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老板可不可以去劳动局告他?

我是在一家私企.从去年8月开始在这工作,单位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上保险,工资也是经常拖1,2个月才发.
过年期间因为老板说想放假时间长点,于是我们一直放假到正月十五才上班.但是2月份做工资的时候,老板说2月份上班时间没几天,只能给正月十五之后上的几天的钱.这样算工资是不是不对的?
没有签合同上保险这种情况,我应该去什么部门反映才有效??
谢谢~

恭喜你,如果到现在你的老板还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交纳保险,你可以:

1、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8年1、2月,要求老板支付双薪。
3、因为老板没有给你交纳保险,你可以要求老板对你进行赔偿。

不过,一般你不会如愿,所以要做好到劳动部门举报他的准备。一定好留有证据。

如果你的老板要解雇你,那你的老板需要支付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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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17
依照你所讲的事实,依据新的劳动法,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咨询并写出书面的材料,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你要做好(私企)报复的心理准备。
第2个回答  2008-03-17
想告就告呗
第3个回答  2008-03-17
这样的用人单位干脆不要干了,最简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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