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私企.从去年8月开始在这工作,单位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上保险,工资也是经常拖1,2个月才发.过年期间因为老板说想放假时间长点,于是我们一直放假到正月十五才上班.但是2月份做工资的时候,老板说2月份上班时间没几天,只能给正月十五之后上的几天的钱.这样算工资是不是不对的?没有签合同上保险这种情况,我应该去什么部门反映才有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