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7日工程完工后,工头一直拖欠工钱,讨要多次,今年1月20日晚11点多,经工友邻居们多方努力,才勉强写了欠条,而如今仍不支付,从法律咨询中心获知可以申请支付令。写好之后,9月28日去我们县法院(通渭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立案庭值班人不立案,要直接起诉,我说法律规定可以申请支付令,为什么不立案,同时拿出了民事诉讼释义第191条和申请支付令具备的条件的打印稿。对方说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
追答首先说明一点,你是可以申请支付令的。
但是,支付令适用于非常明确,没有争议的纠纷。虽然说支付令本身有快捷高效的特点,但是其中止也很容易,只要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就自行终止了。
这样来说,你申请支付令的钱就白花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不建议你申请支付令。
目前来说,你有两个选择,一是依据欠条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偿还工钱。
二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欠条写的很明确的话,建议直接起诉。
具体金额是4875元,在今年1月20日晚11点多,经多方努力,才写了欠条,没有注明还钱的具体日子,欠条已不容易了,就回去过年了,他在兰州的住址我都知道。我们一直在外面打工,没有精力去起诉,起诉太费力,我们应付不起。
追答哥们,立案值班人不受理,你找庭长说嘛,不要掉死在一棵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