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在不知道发票是假的情况下,报销了发票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朋友是公司出纳,不久前单位领导拿给他一些发票,要他报销,发票还是什么凭证的有法人签字,还有财务经理签字,他也没多想就给报了。现在被发现发票是假的,朋友很紧张,怕负法律责任,因为数额比较大。请问这种情况他要付法律责任吗?
又跟朋友联系了一下,他付款的时候是用请款单付款的,有财务经理签字。因为费用是发生在外地,所以没有立即看到发票,后来发票拿回来了,他就开始粘发票。现在发现发票是假的了,他们正在积极追回真发票,那是不是就代表没事了

你说的情况,从出纳支付款项的程序上来看,出纳是经财务经理签字后支付的费用,然后才拿到发票,这里有一个时间差,即:在付款前没有时间先行审核发票真伪。而出纳发现后第一时间汇报、信追讨。我个人认为,出纳已经应到相当的义务,应由开发假发票的人承担责任(补真发票),否则开发假发票的人有可能涉嫌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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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1
嗯!法律责任是有,不过一般会被认为是个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