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公司让你放假就应该给薪水,至少也是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
不给,你认为是辞退的话。那在知道这个决定时起(有书面的通知更好),一个月内到劳动部门去申请或投诉,要求撤消决定(即你回到原岗位,估计你也不一定愿意了)或给予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真是放假,至少也要知道放假结束的时间,辞退就是辞退,放假就是放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1-25
在放假期间应该仍有工资,因其并没有直接说明辞退你,也就是说你还是该公司的员工!是员工就应该有工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1、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