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间电子厂上班招聘写的是8小时但是我每天上12小时班双休属于正常上班加班4小时请问他违反劳动法吗?

而且厂里面不办社保、医保反正一句话概括是一半是按照劳动发来的一半是乱来的请问这样的鸟厂违法吗?
还有这间是在深圳的有没人提供深圳劳动局电话给我

你好,
厂里违反了劳动法:
其一、劳动法规定,每天上班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上能超过40小时,
其二、用人单位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加班,但必须付给员工加班费;平时加班按工资的1.5计算。
其三、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买社保等相关保险
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进行维权!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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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1
白搭 你找不到举报的地方 而且一开始签合同的时候就写了 要每天加班12小时 无休息日 去人事部门问 他们就给你说 我们一开始就说明要这样的了 你没看清干吗还来 然后一看合同 确实是那样写的(不过这样的合同貌似无效 因为和国家的法律触犯了,相抵触 但是没人管这事,国家总统每天忙着东窜西跑开会去 也不知道开那JB会议有个P用 社会依旧那么黑暗) 打劳动局举报电话的话 那里面的个小妞还一直搪塞 P用没有
第2个回答  2012-09-14
很明显,违反劳动法。 平时加班是按1.5倍的工资,周末加班是按2倍的。 如果你们周末加班12小时,应该全天都按2倍的工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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