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如果签3年零5天的合同期,试用期的时限延长,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如果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则公司辞退你不会支付赔偿金。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违法辞退你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即按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标准的双倍进行赔偿。由于工作不满半年,则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二倍,即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照你这样说。公司想怎么安排时期都行了。5天就多出3个月的试用期,这也是劳动律能接受的吗?这对于我们这些员工,不懂法律的人来说亏的也太大了吧。
追答法律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合同期超过三年,哪怕多一天,试用期延长三个月也在法律允许的之内。
关于是否吃亏的问题,作为劳动者来说,适当地掌握一些劳动法律方面的基本知识也是有必要的。
追问剧有关人事说劳动合同法是以年月为法定计期单位的,为何你说一天都可以?
追答未见劳动合同法有你所说的该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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