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了辞职信之后就表明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了吗?还需要在离职证明上签字吗?

2012年8月1日,我与一家杂志社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8月1日到期。但是现在我想提前辞职,请问我可以在今年7月10日提交辞职信,然后在7月14日离开杂志社吗?因为找了一家新公司,他们要我7月14日去上班。
另外一个问题是:我提交了辞职信之后,就表明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了吗?还需要在离职证明上签字吗?其实我还想将这个合同关系维持到今年8月1日,以后好证明我已经有两年工作经验了,如果以后有需要,可以报考要求两年经验的公务员。
万分感谢!

第1个回答  2014-07-03
1.提高30日书面通知,30日后走人。2.如单位有某些违法行为,可以随时走人。3.有些行业,可以奋不顾身,无不良后果。有些行业,依法才好。
第2个回答  2014-07-03
应该早提前一个月递的吧,当然如果公司同意你走也可以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你好,我一一回答您的问题:
第一、如果你想提前辞职,你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信就是书面通知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在7月14日离职,必须6月14日以前就要书面提交辞职信,然后在辞职信上说明要7月14日离职。
第二、根据上边所说,很明显,提交了辞职信,不代表劳动关系解除。追问

非常感谢您耐心的回答,但是我的新公司要求我7月14日到岗,再加上我们现在这个领导听到我辞职,连上个月的工资也会扣,因为我5月份的工资就被扣了,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我想拖到8月1日再办理离职手续,但是7月14日到7月31日这段期间,我不能在杂志社上班,我能接受这段期间可以当做旷工。
另请问一下,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这两样不就可以证明工作经验了吗?难道还需要专门的工作证明吗?

追答

你好,你可以作为旷工处理,但是旷工期间的工资单位可以扣除,而且单位如果能有证据证明你的旷工给单位造成损失了,可以要求你赔偿,所以,这个你要自己平衡一下利弊得失。
另外,如果你只是想证明你的工作经历,劳动合同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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