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职后未满30天。就离开的后果。

顺便问下这条的合法吗~~需要赔偿3000元一天吗?如果要赔的话可以是9W啊。天文数字。~~伤不起

乙方在提前30天向甲方递交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书面报告后,应继续在甲方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

不来上班或强行离职。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可按严重违纪予以辞退,同事可追究乙方赔偿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费用支出,以及因乙方脱岗给甲方造成的营业损失(双方约定该项损失的计算方法以3000元/日计

算,若甲方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大于该数额的,一实际损失为准。)

申请离职后未满30天,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后果,如果没有和用人单位协商,私自离开,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10
您参考如下法条即可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2个回答  2012-02-10
强行离职肯定是需要交违约金的,但违约金数额这么大有点不合理,除非你原来工资和这个接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下述合同条款没有法律依据,应属无效条款,你不必在意。但是你提前离职,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是应该的。还是通过法律途经解决为好。
  “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可按严重违纪予以辞退,同事可追究乙方赔偿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费用支出,以及因乙方脱岗给甲方造成的营业损失(双方约定该项损失的计算方法以3000元/日计算,若甲方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大于该数额的,一实际损失为准。)”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