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当时我们签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合同,但合同上注明的是前两个月为试用期!

可现在干了将近一年!对此公司不予我签正式合同,可以索取赔偿吗?

一、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但实际是在该公司工作。这个已经是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二、你与该公司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并且你还可以获得每月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二款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问

我签的合同如下:请分析分析!
劳动合同及续订
1:本合同生效日期2011年2月1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两个月。
2: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如有续订合同意向,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续订合同意向书。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续订意向,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合同。
3:乙方没有提出续订合同意向书的,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将在合同届满后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问:当时公司没有向我提出续订,

追答

“1:本合同生效日期2011年2月1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两个月。”此项不合法。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一款)

追问

可我们是劳务派遣

追答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有十分明显的区别的,不能仅仅从合同的名称上认定。请你看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内容(从网上搜索“劳动合同法”即可),便可知道你签的是那种合同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22
如果我没记错,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这是你的用工单位)不用跟你签订正式合同,你要和他签合同的人是派遣你的单位(这才是你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签的,如果损害你的利益的话,或者你的用工单位不给你相应的劳动保护。不发工资等等的话,那才违反劳动法。追问

我签的合同如下:请分析分析!
劳动合同及续订
1:本合同生效日期2011年2月1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两个月。
2: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如有续订合同意向,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续订合同意向书。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续订意向,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合同。
3:乙方没有提出续订合同意向书的,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将在合同届满后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问:当时公司没有向我提出续订

追答

楼主你能不能把你的合同的标题,甲方乙方是谁和谁或者整个合同传上来,因为我现在还是不大明白你这个合同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协议,若是(感觉也像是你和派遣你的单位签的)劳动合同的话,如楼上所说法律明文规定至少两年,否则违法,试用期是没问题的。若是劳务派遣协议的话,不可以把一个长期的用工拆分成短期的用工。

追问

我的合同5张,字数不够,让你失望了,我可以吧重点给你说说,你可以采纳吗?

追答

我问你答吧,甲方是谁,乙方是谁?你工作的单位是否为甲乙中一方。先这么多。我所说的试用期没问题是在这张合同是劳动合同,并且是两年期的前提之下的。

第2个回答  2011-11-22
劳务派遣合同有严格的定义,你说的不是很清楚,有几点需要在和你确认一下,你目前就在的公司是合同签订的主体吗?还有合同签订的期限是多少?追问

是的,期限为一年

追答

国家对劳务派遣公司资质有严格要求,不知道你所在的单位是否是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如果没有那么你所签订的合同只能是一般的劳动合同,并不是派遣合同;如何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续订,那么需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如果有劳务派遣资质,因为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协议签订需要两年以上,所以一年的协议无效,按照规定应该每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追问

我签的合同如下:请分析分析!
劳动合同及续订
1:本合同生效日期2011年2月1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两个月。
2: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如有续订合同意向,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续订合同意向书。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续订意向,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合同。
3:乙方没有提出续订合同意向书的,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将在合同届满后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问:当时公司没有向我提出续订

追答

公司是甲方吧?
你当时有向公司提出续订意向书?

追问

没有,对,公司是甲方
但他没有提出续订啊

追答

如果单从合同来看,没有续订应该是你的责任,不过上述条款用人单位一方有免除自己责任的嫌疑,如果他们强行不续订合同的话,建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上分析对你希望有所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