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朋友家暴应该怎么自我保护?

7月7日,湖北荆门,诗人@余秀华 自述被90后男友家暴,持续引发关注。钟祥市妇联回应称,已第一间关注到余秀华被打事件,也去看望了。

第1个回答  2022-07-09

对于家暴的事情,我们必须零容忍,因为这样的事情只要发生过一次,可能就会成为习惯,忍了一次,后面将是无休无止的家暴,所以如果男友经常对自己家暴,那么首先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去,远离他,如果对自己纠缠不休,那么就毫不犹豫地进行报警处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家暴的性质,有的时候会找很多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
有的男孩子脾气比较暴躁,一到生气的时候就对女朋友动手,等自己冷静下来之后,又是十分的后悔,当年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让人们看到了家暴里的恐怖情景,所以如果自己遇到一个经常家暴的男友,必须远离。

二、对于家暴,很多时候就是因为自己一时心软而开了一个这样的头。
如果自己在男女恋爱关系里面非常的强势,那么能有就不会对自己进行家暴,所以自己的软弱也是男朋友家暴的理由之一,作为女孩子,必须强势,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遇到脾气暴躁,喝酒之后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男朋友,第一时间要远离他,之后想办法尽快和对方分手,因为这样的婚姻终究不会幸福。

三、有的人对女朋友家暴之后还威胁对方,不能和自己分手,这种情况必须拿起法律武器。
有的男孩子性格很强势,对女朋友动手之后还威胁女朋友,不能和自己分手,一旦分手之后,可能还要去找女朋友的,麻烦这种时候,如果作为女朋友,害怕了男朋友,因为害怕对自己做出伤害的事情,就妥协那么以后等着自己将是无休无止的家暴,这种时候就要采取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暴绝对是零容忍,很多当地的保护妇女的组织也会对家暴的家庭给予支持,都可以去寻求帮助。

第2个回答  2022-07-09

男朋友家暴,作为受害者一定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报警解决,但考虑到报警以后两个人只能分手,你还可以采取别的办法保护自己。

首先,如果你喜欢跆拳道或者武术之类的,你可以多去学习一下,自己防身的能力就会提高,男朋友如果再敢对你动手,你可以毫不犹豫的教训他,就和他比谁的拳头硬,一次把他打趴下就不会再有家暴了。

第二,发生第一次家暴你也可以把娘家的人喊来,让他们替你主持公道,让男朋友写下保证书,再有这种行为就净身出户,绝不能打落牙齿合血吞,一定得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否则有了第一次就有无数次,后患无穷。

第三,如果发生第二次家暴,你必须提出离婚,不能再犹豫了,男人的拳头是用来打天下创事业的,如果用来打自己的老婆,这种男人一定要远离,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本事,也没有最基本的素养,跟着他一辈子都翻不了身,必须坚决离婚,哪怕有了孩子也不行。

面对家庭暴力,女方往往是受害者,这个时候必须果断,要不报警要么离婚,千万不能拖泥带水,或者我影响自己的一辈子幸福。

第3个回答  2022-07-09

你好朋友,对于男朋友家暴,自我保护的方法有:

1,尽可能脱离对方的控制,及时报警。当遭遇家暴时,尤其对于女性来讲,身体力量相对比较柔弱,此时应当尽量护住自己的要害部位,避免用言语进一步激怒对方。找机会远离对方后,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1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注意搜集自己被家暴的证据。具体包括:警方的询问笔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妇联、居委会等单位出具的书证,对方写下的家暴保证书、忏悔书,记录家暴过程的录音录像证据等。

3,提出分手,彻底远离施暴者。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走到一起不容易,生活中有点争吵矛盾也正常,互相体谅一下就过去了。但是家庭暴力并非夫妻间的矛盾这么简单,其本质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不是宽容体谅就能过去的事。

出现家暴,要用法 律维护自身的权 益。

希望能帮到你。

第4个回答  2022-07-08

面对家暴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护自身安全:申请第三人帮助、及时报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5个回答  2022-07-09

1、不要因为孩子,而忍受家暴不忍离婚。要相信,有家暴的家庭,给孩子营造的也是不健康的生存环境,对孩子的伤害并不一定比离婚带给孩子伤害小。



2、《反家庭暴力法》中第四章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从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可以看出,遭受家庭暴力,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人身保护令,且无论离婚与否,法院都应该受理。



从第二款来看,针对白某的案子,村委会、妇联做了一定工作,但并不到位。白某可能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害怕赵某而不敢去法院申请,这个时候,相关机构应当代劳。故不得不说,这二者也有几分责任。



3、在遭遇家暴时,应当学会保护自己,不要硬碰硬,收集好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申请人身保护令就去申请。若是顾虑孩子忍受家暴,那大可不必,毕竟对方都动手打人了,你与“魔鬼”同居,还能给孩子好的生活环境么?

4、遭遇家暴后,应当及时报警,固定好受伤证据,严重时,及时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积极寻求家人,社区,法律的力量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