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限类型为划拨,类型国有,是私产房,交易后可以转为出让类型吗?

交易的时候会交1%的土地出让金,另外如果能转的话是新房产证直接就转的还是需要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呢?房屋所在地天津。求知情人解答,谢谢!

土地权限类型不会变为出让。
但房产证上有个得到方式上会写出让或买卖所得。
这个划拨不影响你以后房产再转让或办什么事的。
过户给你后,房产证还会标注回这是私人房产的。
土地出让金1%是证明之前划拨用地时单位没交土地出证金,现在由你补交。
交后,在房产证的备注栏会写明,土地使用年限70年,从2014年XX月XX日起,即你交土地出让金那天。
现在还没交,所以房产证上是没写的。追问

按我的理解出让金交过之后应该就是属于出让类型了吧,为什么不能改呢?好像是说交易和自用都没影响,但是因为土地还是使用权归国家,所以理论上会出现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事情吧,还有就是拆迁补偿时好像两种类型额度会有差别?

追答

那是指之前取得土地的历史记录,不是指现在的记录。
以前单位是划拨取得地建房的,所以是划拨。
而且你现在是买的房,又不是地,只是交70年使用权的出让金而已,不是你得到了地。
拆迁有没不同我不清楚。

追问

那如果这样理解确实两种方式基本是没有区别了,谢谢了!

追答

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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